考点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特征
例38(2006年统考试题)
甲公司为给乙公司加工一批全棉衬衣,派采购员张某到丙公司采购全棉布。张某凭经验在丙公司选中了一款布料,并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裁剪师发现张某选购的布料不是全棉布。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 )。
A.可撤销合同
B.未成立
C.效力待定合同
D.无效合同
【答案】A
【解析】本题是法条记忆与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特征。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可撤销民事行为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2)可撤销民事行为是否撤销取决于撤销权人的意思;(3)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本题中,张某已经与丙公司达成合意,故合同已经成立,选项B被排除;由于张某对布料是否为全棉布这一性质有重大的误解,其真实的意思是要全棉布,因此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进而排除了选项C和选项D。
例39(2008年统考试题)
甲将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该买卖合同( )。
A.未成立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D
【解析】本题是法条记忆与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特征。基本知识的阐述同上题,在此不予赘述。本题中“甲将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该合同已经生效,排除了选项A;无效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排除选项B;效力待定的行为是指于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其行为效力的行为。可撤销行为是指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行为。本题中,甲是把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的,对字画是否是真品存在重大的误解,因意思表示有瑕疵,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甲可以请求撤销其与乙的买卖,所以又排除了选项C。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评注】应注意掌握未成立的合同与未生效的合同以及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