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系统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以及数学教学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够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能在中小学从事数学教学或在相关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及教育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通过学习掌握数学的思维方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受到教育理论课程教学和实践环节的训练,具有从事数学教学、数学教育研究、数学科学研究和数学实际应用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知识、能力与素质: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思想的基本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为祖国富强、民族昌盛而努力奋斗的志向;具有团结互助、乐于奉献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2.具有扎实的数学学科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数学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和适应相近专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了解数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和新进展,接受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
3.具有从事中小学数学学科教学以及利用数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信息收集、分析及处理的方法,具有较强动手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好服务;能够适应中小学数学教学、教学管理及教学研究等岗位。
4.具有适应新课程改革的现代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掌握并能创新性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数学教学软件应用与开发的初步能力,同时具备乐教、懂教、会教、善教等教师教育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并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5.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和科学锻炼的基本方法,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雅情趣;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意志品质,形成健全的人格和个性。
学制与修业年限:
1.基本学制为4年。
2.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
毕业要求及授予学位条件:
毕业要求: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80学分方能毕业。包括理论课132学分,实践课48学分。
授予学位条件: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本专业毕业后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
主要课程:数学分析Ⅰ、数学分析Ⅱ、数学分析Ⅲ、高等代数Ⅰ、高等代数Ⅱ、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建模、复变函数论、实变函数论、数值分析、近世代数、微分几何、数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