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新生转学、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
有关规定和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院系:
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特将转学、转专业(或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和办理流程明确如下:
一、 转学
1. 申请转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已缴费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b) 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对方学校必须是985工程、211工程、或普高第一批次录取院校;
c) 转学若涉及专业变动,需符合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
2. 转学的办理流程:
a)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省内转学申请表》或《跨省转学申请表》;
b) 持缴交学费的票据,按申请表上的程序分别送相关学校、主管部门签章(从新生录取至次年4月份,转学手续由我院招生办办理;其后由我院学历部办理);
c) 审批完毕后,先持申请表到原录取学校领取学籍档案(包括录取名册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然后持申请表和学籍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缴费及报到注册手续;
d) 电脑系统中的学籍变动处理由学历部负责记录。
二、 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
1. 申请转专业(或学习形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已缴费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b) 原则上,同科类(或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才能互转;
c)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由于录取时有术科考试,且录取分数线较低,所以属于受限专业,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转入、也不允许转出;
d) 申请人的入学考试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转专业学习形式的办理流程:
a) 办理转专业学习形式时间为每年4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b)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校内转专业学习形式审批表》;
c) 持缴交学费的票据,按审批表上的程序分别送转出院系、转入院系和我院学历部审批,如两个专业学费有差额的,须同时到我院财务办理相应的补退款手续;
d) 审批完毕后,先持审批表到转出院系领取学籍档案,然后持审批表和学籍档案到转入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e) 电脑系统的处理:新生未入册前(未分入班级、未有学号)办理的,由转入院系凭审批表在电脑系统中直接进行录取入册处理;学生已入册到学籍库后(已分入班级、已有学号)办理的,则由我院学历部凭审批表在电脑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上述规定和办理流程,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有冲突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标准。
在籍生转学、转专业可参照以上办法办理。
另,有关申请表格可在我院网站(http://cce.scnu.edu.cn)“办事指南”中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