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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
入学注册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校外教学点:
2009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已经结束。由于我校招生人数多、开设专业多、办学点多,为了能按时、有序地做好新生入学注册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院、系、各校外教学点认真做好新生注册等工作。
一、认真做好新生缴费注册工作
1、认真核对新生录取名单(新生姓名、出生年月以广东省成人高校统一考试录取名单为准)。按照我院招生办的通知,按时领取新生录取有关资料。各院、系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新生录取名单,如果发现有错,请与我院招生办联系处理。发给新生的各种材料须要认真填写,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
2、按照粤招办成〔2009〕8号文精神,各成人高校须在
3、办理新生注册手续。校外班在
4、新生不注册注销名单请各院、系于
5、务必告知新生,申请更改个人资料的截止时间为新生入学当年的4月底,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将严格按招生数据办理毕业证书。
6、新生注册后建立学籍、分班、办理学生证等工作,按照我院学历教育部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按规定办理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
按原报考志愿录取的新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确有特殊原因的,需按如下规定办理:
1、省际、校际间学校新生转学,须在新生报到注册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按省教育厅的规定,由我院招生办报送。我校只接受“211工程”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
2、校内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由我院学历部负责),必须按如下条件和程序办理:
条件:必须是同一层次、同一科类的新生才能办理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各专业所属层次、科类,见我校招生简章),而且新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程序:新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送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审批表》→送转出院、系审批→送转入院、系审批→送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审批。在本院、系内新生转专业、转学习形式,院、系只需在“转入院、系”栏审批。
未按上述条件和程序办理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的新生,我院不予批准。
3、办理时间:
三、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后,各院、系要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工作主要有:专科起点本科新生报考时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是否国家承认学历。
1、新生复查工作,
2、各院、系请将复查结果报送我院招生办,由我院报省招生办备案。
四、关于建立学生纸质档案
1、我院招生办将已录取新生的信息表按专业打印给各院、系,并提供电子信息档案(电脑软盘),供各院、系新生注册、建立档案、通讯联系等使用。
2、在新生第一次面授上课时,各院、系、校外教学点收回新生入学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照顾录取材料,连同新生信息表等新生个人资料,统一装入该生的学生档案袋(学生档案袋、学籍表在
3、核对入学注册新生的学籍表资料,连同新生入学注册名单、各班交档案室的卷内文件目录建立各班的学籍档案。
五、关于函授教育新生第一次面授安排
新生注册后都希望能尽快开学和安排面授上课。为了让新生尽快了解学习计划和安心地进入学习,并配合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希望各院系函授教育班新生今年寒假期间都必须安排一次面授,并将面授安排情况报给我院学历教育部。
附表: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校内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审批表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在籍学生校内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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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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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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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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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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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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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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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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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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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年级班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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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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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专业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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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年级班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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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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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院系审批意见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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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院系审批意见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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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审批意见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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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校内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必须是同一层次、同一科类的学生才能办理。
2、此表一式三份,继续教育学院、转入、转出院系各一份,与入学注册名单一起存放。
3、转专业、转学习形式需重新办理新生入学注册名单和学生证,打印录取信息表,学生需另填学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