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法人的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
32、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它是法人在某一区域设置的完成法人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
33、法人的变更,是指在法人的存续期间内,法人在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者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重要事项上发生的变动。
34、法人的清算,是指法人消灭时,由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依据其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
35、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36、动产,是指能在空间上移动而不会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
37、不动产,是指在空间上占有一定位置,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
38、货币,是物的一种,是可以用票面金额来表现其价值的一种特殊的物。
39、有价证券,是设立并证明某种财产权的书面凭证,是物的一种。
40、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