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4:无效婚姻
例10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权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 )。
A.当事人
B.基层组织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计划生育管理机关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无效婚姻之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因无效婚姻的原因不同,申请宣告的主体也不相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应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本题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A和选项D因不符合题意,被排除;选项B是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也应排除。
【评注】应全面理解和掌握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因各种原因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的规定。
例11简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答案要点】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关该知识点的内容不再重复。
【评注】应熟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特别应注意,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