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我国婚姻法关于亲属关系的计算方法
例6某甲的外祖母与某乙的外祖父是同胞兄妹,现甲、乙要求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他们是( )。
A.直系血亲,不予登记
B.四代的旁系血亲,可以登记
C.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予登记
D.二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予登记
【答案】B
【解析】本题属于概念与法条综合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我国婚姻法关于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我国《婚姻法》计算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的单位是“代”。如《婚姻法》第7条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代即指世辈,以一辈为一代。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为: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按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相同,则用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由此本题中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评注】(1)应掌握婚姻法关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法律规定;
(2)应能够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准确地计算出我国血亲的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