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日期、地点
1.考试科目:
高起本: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史、外语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高起专:理工、文史、外语、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
专升本:理工、经管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含外语)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考试日期和地点: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12日,广州市的考生10月6日起,可通过http://www.gzzk.cn查询考场、试室、座位号参加考试。
六、优惠政策
(一)免试入学:
1.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需履行报名手续。
(二)报考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且在正式报名时交验了相应的原始证件,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2. 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3. 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4.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 边疆、山区、牧区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8.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四)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
七、毕业与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与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本科班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学生入学均不迁户口关系。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
八、其它
1.录取分数线:省招委会将于11月下旬向社会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请参阅各大报刊或电视等媒体)。
2.成绩: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律在2015年12月25日前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