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2017年下半年省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我市共有3256名考生获得大学本、专科文凭。现将本次领取毕业证书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4月22日、23日(星期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领证地点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
三、领证条件
毕业证书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外,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注意事项
(一)在2017年12月办理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请考生记下自己的毕业生档案号,并在领证时出示该档案号。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三)在助学单位接受培训并提交办理毕业手续资料的学员,毕业证书由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考生直接与所在助学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