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课程代码06999)是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专业代码B050113)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高等教育自考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和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根据国家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
毕业论文是综合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考生学习情况的综合性考核。组织考生撰写毕业论文,目的在于提高考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考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增强考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自学考试工作的院领导及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和其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论文考核方案实施过程各环节的任务安排和监督。
三、毕业论文的撰写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考生在专业所涉及的理论课程考试合格10门课程(含10门课程)以上,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资格由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报名时应提供考试合格10门课程成绩单(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 打印)
(二)撰写要求
1.学生应在个人专业学习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畅。
2.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文体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分析报告。
3.毕业论文要求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规范(详见附件)的要求撰写。
4.毕业论文正文字数要求6000字以上。
5.不得抄袭。
(三)毕业论文定稿要求
毕业论文最后提交的定稿须包括:①统一装订的论定稿;②《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检测网址paperfree网:http:www.paperfree.cn/;或http://www.paperpass.com)论文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③指导教师指导评语及答辩成绩表(考生只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其它留空)④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
四、毕业论文的答辩
采取书面答辩方式。
1、沟通班和独立办班考生提交正稿后,由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并就论文相关内容提出不少于3个书面问题。考生应对答辩问题进行书面答辩。答辩考核小组根据考生论文、书面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2、社会考生采用集中考试,即统一时间,现场提供题目,由考生结合自已论文撰写情况单独作答。由专业老师根据论文撰写质量和答辩效果综合评分。
五、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一)考核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优: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进行分析提出并解决具体问题。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答辩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成绩为90-99分。
良: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80-89分。
中: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70-79分。
及格: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或思想尚能联系专业知识和社会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答辩回答问题基本正确。成绩为60-69分。
不及格:凡出现以下四个条款之一者视为本次报考不及格,成绩为59分以下。下一轮报考时按重考相关规定办理。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专业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2)答辩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3)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4)因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按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工作者。
六、论文撰写及考核培训
1.培训内容: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对参加实践考核的考生进行实践课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培训内容为毕业论文考核流程、选题、撰写方式、考核要求等。
2.培训方式:该培训由考生自愿参加,经报名后,统一安排时间、地点,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辅导的考生可参照本办法公布的要求自主报考、撰写论文并顺利完成毕业论文所有考核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论文撰写基本规范”)。不达标者须重新参加下一次的报考。
七、实践考核报名:每学年一次
1.考生填写《预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2432547247@qq.com)。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考院校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办现场确认。本人来不了,可委托他人代办理。代办者需携带考生本人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同时代办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3.须交资料(3项):①《预报表》;②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③课程成绩单(请登陆“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打印,考生自制成绩单无效)。
3.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3月1日—4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4日—19日
培训时间:5月20(考生自愿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撰写时间:5月30日-9月30日
考核时间:10月10-25日
八、缴费方式及标准(网上交费,华南师范大学收费平台统一收费)
1、报名费:37元/人。
2、培训费:600元/人(考生自愿报名参加)。
3、联系电话:020-8521199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101室文学院自考办。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8年1月14日